抗癌药难报销

秋秋
妈妈胃癌晚期医生建议吃阿帕替尼,医院没有这种药,医生推荐给我们的购买渠道购买,有正规的发票,医生说这药入了医保可报销,医保报销的自付比例是百分之三十,弟弟拿着发票和相关资料去医保局报销,医保局说不是在本地买的药,只给报销百分之三十,可红安县没有这种药卖,怎么办?由于父亲肺癌治了三年花光了所以积蓄,现在妈妈胃癌也已经花了十多万,负债累累,实在困难,为什么在武汉买的药报销比例这么少呢?
黄冈市红安县
已处理
2019-04-17 16:03
网友你好:抗肿瘤药物大多价格不菲,为进一步减轻患病者经济负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40种特殊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再按乙类药品目录管理办法执行。参保人员在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指定医疗机构门诊购买特殊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支付。外购门诊机构发票使用转外统筹区3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的比例进行审核、报销。 如:在本地二级医院购药,不设立起付线,要先扣除个人自费的10%-30%(分药品种类,自费比例不同)和乙类药品10%后,再将其余医疗费用按75%报销。在统筹地区外购药(武汉),不设立起付线,要先扣除个人自费的10%-30%(分药品种类,自费比例不同)和乙类药品10%后,再将其余医疗费用按55%报销。 红安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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