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红安概况    新闻中心  红安视频  经典红安  招商引资  红安党建  文化旅游  专题网站
红安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3-20 22:38    作者:.    来源:红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经市政府同意,全市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行动内容及要求告知如下:

整治时间:3月18日至4月18日为第一阶段(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改阶段),4月19日至6月30日为第二阶段(大检查、大执法、大验收阶段)。

整治对象: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整治步骤:

1.大摸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安排,逐一填写《红安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做到不漏一家、不少一户,生成“一企一档”,确保底数明了、分类精准。

2.大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的组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掌握隐患排查流程方法,对照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逐项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填写《红安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

3.大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照自查检查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短期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限期完成整改。

4.大检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进行全覆盖检查,存在一般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完成销号;对于风险隐患严重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实行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经营;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关停处理。

5.大执法。各行业执法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登记建档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照“一企一档”隐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三个一律”,做到“五个一批”。

6.大验收。实行市县乡三级销号验收机制,各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覆盖销号验收;县级工作专班对所有乡镇、高新区和重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情况报市级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重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三个一律”:

1.凡是出现应查未查、自查未改的,一律查处;

2.凡是反复出现、履整不改、高频出现的隐患,一律查处;

3.凡是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查处。

“五个一批”:

1.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2.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

3.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4.惩戒一批严重违规失信企业;

5.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红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版权为 红安网 www.redhongan.com 鄂ICP备18020062号-1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办: 中共红安县委 红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红安县融媒体中心(红安传媒集团)
新闻热线:0713-5182570 E-mail:redhongan@163.com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广播电视大楼 邮编:438400 
Copyright © 2007-2018 redhong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鄂公网安备 42112202000030号